(一) 課程目標: | |
學生透過綜合音樂活動,達致音樂科課程的四個學習目標,包括: | |
1. | 培養創意及想像力: |
發展音樂意念和掌握創作技巧,配合演奏及聆聽,以培養創意和想像力。 | |
2. | 發展音樂技能與過程: |
發展演奏的技巧以體驗和表演音樂,在學習過程中,培養音樂感和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。 | |
3. | 培養評賞音樂的能力: |
理解音樂並作出回應和評賞,以培養審美能力。 | |
4. | 認識音樂的情境: |
認識音樂的功能,認識音樂與文化的關係。 |
(二) 課程特色: | |
‧ | 每年以不同主題、不同形式舉行各級各班的音樂表演活動、又舉行午間音樂會等,培養學生的想像力和創造力。 |
‧ | 推行各項音樂課外活動,如樂器班、二重唱小組、合唱團、木笛隊、手搖鈴隊、管弦樂隊、鋼琴大師班、合唱工作坊等,擴闊同學的音樂經歷。 |
‧ | 安排學生參與校外表演及比賽,以提昇音樂技能及吸取經驗。 |
‧ | 與其他科目進行跨學科教學,讓學生有更豐富的學習經歷。 |
‧ | 舉辦小一管弦樂課程,讓小一同學經過一年課程後,能選擇一種適合學生能力又有興趣的樂器繼續學習,培養音樂成為學生終身興趣。 |